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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农业改革进程加大农村发展优化配置力度

发布时间:2016-01-21 10:44:34  |  来源:农民日报  |  作者:   |  责任编辑:伍晓敏

原标题:加快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程加大农村发展要素优化配置力度

江苏省委常委、副省长徐鸣

2015年11月1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一次会议上,首次提出“供给侧改革”。12月份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总书记强调要“着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汪洋副总理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把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作为全国“十三五”农业结构性改革六项任务之首,提出要“去库存、降成本、补短板”。

从江苏情况来看,全省连续12年粮食增产,但受全国粮食产销格局的影响,也出现了一定程度的“卖粮难”。其它农产品的供应也存在品种、质量不能满足市场需求的情况,农产品供求出现结构性失衡。进一步分析,江苏人多地少、土地后备资源不足、资源环境压力较大,从长远看农产品供求必然是紧平衡的态势。江苏推进农业供给侧改革,主要任务是形成“更有效率、更有效益、更可持续”的供给,核心是要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稳定粮食生产,发展高效农业,使农产品数量更充足、质量更优良、资源环境更可持续,着重要做好“稳粮、增效、开放、可持续”这四篇文章。

稳粮,就是要稳定发展粮食生产。中央强调,国家粮食安全不是要不要保的问题,关键是怎么保的问题。联系江苏情况,从品种来看,就是要保稻谷、小麦等口粮;从地区来看,就是要保苏北主产区;从着力点来看,就是要保基本农田,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江苏作为一个人口大省,随着人口增加和生活水平提高,农产品消费呈刚性增长,必须始终绷紧粮食安全这根弦,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确保江苏碗里装“江苏粮”。

增效,就是要大力发展高效农业。要适应市场变化和消费升级需要,大力发展设施园艺业、规模畜牧业、特色水产业和休闲观光农业,加大省工节本、复合经营等高效技术推广应用,积极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培育形成一批竞争力强、综合效益高的地方特色产业。到2020年,力争全省设施农业比重达到20%,畜牧业规模养殖比重90%,水产品年产量550万吨。

开放,就是要大力发展外向性农业。江苏作为东部沿海地区,农业既要满足国内市场需求,又要能够“走出去”,打入国际市场,这是总书记交给我们的一项光荣任务。我们要紧紧抓住国家推进“一带一路”战略的机遇,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积极实施“引进来”、“走出去”战略,建设一批出口农产品示范基地,打造一批农业国际合作示范园区,形成一批出口主打农产品品牌,保证全省农产品出口额每年有所增长。

可持续,就是要大力发展生态循环农业。农业供给侧改革,一个重要方面就是要有利于发挥资源优势、保护生态环境。要全面推进农业节水、节肥、节药,强化绿色生产技术推广,大力防治农业面源污染,积极发展绿色循环农业,推广种养结合、农牧结合、生态养殖等循环模式,落实生态修复各项措施,推动农业走上绿色、生态、可持续的发展道路,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农业。到2020年,全省实现农药化肥零增长,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使用面积占比达到90%,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率提高到95%。

从经济学的角度来看,生产要素的数量和质量决定了一个区域经济的规模和质量。土地、资本、劳动力等要素,是现代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生产要素,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核心,就在于提高全要素生产率。因此,加大农村改革力度,加快农业现代化进程,就必须在农业和农村发展的重要生产要素优化配置上做文章。我们在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重要讲话精神的鼓舞下,全面贯彻中央关于深化农村改革的一系列决策部署,按照“确权、赋能、搞活”的思路,稳步有序推进农村各项改革,重点研究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破除体制机制障碍,推进城乡各种生产要素平等交换、合理配置,最大限度地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调动农民创新发展的积极性。

第一,扎实推进农村土地确权。江苏是农村土地确权登记整省推进是全国12个试点省份之一。到目前为止,全省90%以上的行政村开展了土地确权工作,我们争取在2016年基本完成这项工作,在2017年进行扫尾完善。在农民承包土地确权颁证基础上,开展抵押担保试点。

第二,深化农村土地使用制度改革。为引导和规范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加快建立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产权流转和增值收益分配制度,我们要积极探索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在符合规划、用途管制前提下,实行与国有土地同权同价。积极开展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保障农民对宅基地的用益物权。积极稳妥推进征地制度改革,缩小征地范围,规范征地程序,落实对被征地农民的多元保障机制。

第三,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我们将农村集体资产确权登记和农村社区股份合作制改革有机结合起来,推广以产权清晰、收入稳定、分配合理、管理民主为特征的农村集体经济新的实现形式,落实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的占有和收益权利。苏州市吴中区被列为全国积极发展农民股份合作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张家港、如皋、姜堰被列入全国24个政府购买农业公益性服务机制创新试点;宜兴市被列为农业部唯一的农民合作社内部信用合作试点单位。到2020年,村级所有经营性资产都要折股量化到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第四,创新农村金融制度。各地积极构建多层次、广覆盖、可持续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规范管理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推进农民合作社内部信用合作试点,健全风险防范机制。健全完善农业保险体系,扩大保险覆盖面,提高风险保障水平。在全国率先试点农民合作社融资风险补偿基金的基础上,实现全省县域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两个“全覆盖”。选择20个县开展财政风险补偿基金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贷产品推广服务示范县建设。开展农村集体“三资三化”示范县创建,22个县被评为全国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示范县,居全国首位。与省农行先后签订两轮金融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发展战略合作协议,累计授信超过300亿元。

第五,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要大力实施城乡发展一体化战略,坚持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作出合理的制度安排,形成有效的推进机制。加强公共资源城乡均衡配置,把社会事业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放在农村,统筹推进农村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兴办新一轮农村实事工程,持续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加快推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巩固村庄环境整治成果,启动“强富美高”新农村创建活动,着力打造美丽乡村,建设农民幸福生活的美好家园。

农村改革创新的系统性、政策性、群众性都很强。因此,要准确把握“三农”发展的阶段性变化,充分尊重基层和群众的创造精神,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底线思维,坚持试点先行,统筹协调推进农业经营体制、农村产权制度、供销合作社、国有林场、农垦等各项改革,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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