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创新驱动>环境资源>

整治建设并举 保护一山碧绿

发布时间:2016-03-18 09:06:18  |  来源:西安日报  |  作者:朱雪娇  |  责任编辑:朱曼硕

秦岭北麓浅山区生态环境治理成效显著

秦岭被丰富的植被所覆盖,显得苍郁深沉。(资料图片)  (记者 王旭东 实习生 罗秀珍 摄)

■记者 朱雪娇

秦岭的秀美山水孕育了几千年的中华文明,如果没有秦岭,就不会有源远流长的关中文化,正是秦岭的山水滋养了关中人民,成就了三秦大地一方水土。

发展秦岭,必须保护先行。2012年7月,西安市委、市政府将秦岭北麓生态环境保护列为事关西安长远发展的五项重点工作之一。2013年10月1日,《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开始施行,这是全国大城市中首次为一座大山而专门设立的地方法规,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入有法可依阶段。

2013年,按照《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的相关规定,编制完成了《大秦岭西安段生态环境保护规划(2011-2030)》《大秦岭西安段生态环境利用规划(2011-2030)》,明确了大秦岭西安段生态保护区内的产业、旅游、矿产、水土保持、水资源、植被资源、生物多样性等保护利用规划,使相关政府、管理部门各项专项规划的设立有据可依,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有章可循。

三年多来,秦岭浅山区生态环境治理成效显著。省、市、区三级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机构针对乱采滥挖、乱排滥放、乱搭滥建、乱砍滥伐现象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截至2014年底,秦岭北麓西安段202栋违法建筑处置工作完成; 2015年6月底,违法勘查开采全部取缔;2015年底,全市采矿权减少到30个以下,探矿权减少到15个以下;关闭采石场26家,取缔砖瓦厂7座,清理乱搭乱建67处;对沿山、沿河、沿路的农家乐实行周期整顿。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秦岭生态保护建设“一年有模样、两年出形象、三年大变样”的总体要求,市政府先后投入25亿元,实施景观示范、路灯点亮、山体保护、河道治理、道路扩建、古镇建设、文化体验等一大批项目。截至2014年底,秦岭北麓直观坡面绿化工程完成造林7.47万亩,新环山路绿化补植工程完成绿化面积104万平方米;太阳能路灯点亮工程完成34公里;五台、子午、葛牌、玉山4个特色古镇建设初具规模;子午大道及东西出入口等重要路段界碑标识建设完成,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范围四至界限明确。秦岭浅山区生态环境面貌有较大改观,已经成为西安市民休闲度假的必选之地。

根据省、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的要求和秦岭保护管理需要,市级成员单位和各级秦岭管理机构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渠道,开展形式多样、体验互动的宣传活动,确定每年3月第3个星期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周,积极营造全民参与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使生态保护的理念逐渐深入人心。

现在,每逢周末,都能见到来自政府和民间的各类团体在秦岭各个峪口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活动,环山路的绿道上,骑行队伍的鲜艳身影在穿梭。伴随着秦岭浅山区生态环境治理的深入推进,一幅绿色盎然的生态画卷正在缓缓展开。

 
分享到: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