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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陵县检察院开展“以案为戒、正风肃纪”专项活动

发布时间:2016-08-19 10:54:36  |  来源:中国网  |  作者:杨泽文 刘 正 张曙霞  |  责任编辑:余帅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人民检察院相关要求,进一步加强检察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8月12日,湖北省江陵县人民检察院召开开展“以案为戒、正风肃纪”专项活动动员部署会。党组书记、检察长刘金梅出席机关动员部署大会并讲话,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张士红主持会议。

  会上,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副检察长朱汉斌宣读了该院《深入开展“以案为戒、正风肃纪”专项活动工作方案》,《方案》根据荆州市人民检察院的统一部署,结合该院工作实际以及存在的突出问题,列出了专题学习活动、主题讨论活动、“发生在我身边的典型案件”剖析活动、“纠四风、禁四案”活动、“重规范、重细节”案件质量大评查活动、查摆整改活动、选树典型活动等7个方面的重点活动。

  刘金梅检察长在动员讲话中强调,一要认识到专项活动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的必然要求,要从“懂珍惜、知敬畏、严守纪、抓落实”四个方面上高度重视专项活动,提高思想认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二要认真对照目标任务,做好自查自纠,切实解决在纪律作风、执法办案等方面存在的苗头性问题。坚持问题导向,不回避矛盾,不掩盖问题,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见到实效。三要做好统筹兼顾,把专项活动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等结合起来,把专项活动与党风廉政建设和落实“两个责任”结合起来,真正实现改进作风、促进工作。四要继续加强队伍能力建设,强化班子带好队伍,以专项活动为抓手,不断规范司法办案和提升检察公信力。要用制度来规范干警的执法办案和言行举止,营造氛围,弘扬正气,取信于民,进一步塑造检察机关和检察队伍的良好形象。

  动员部署大会结束后,机关各支部集中组织学习了《方案》及刘金梅检察长的讲话。(杨泽文 刘 正 张曙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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