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出台实施办法
本报石家庄6月4日电 (记者史自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充分发挥纪委对同级党委特别是常委会委员监督职能,进一步加强市委常委会自身建设,近日,河北省石家庄市委常委会会议通过市纪委关于对市委常委会及其成员进行党内监督的实施办法(试行),石家庄市委转发了该实施办法。这也成为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之后,地级市率先出台的此类实施办法。
根据实施办法,市纪委将对市委常委会及其成员履行职责、行使权力情况进行监督,重点在遵守党章党规党纪、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践行党的宗旨、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加强作风建设、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廉洁自律等方面进行监督。据了解,市纪委将采取随机抽查、走访座谈、定期检查、填表报备、书面提醒、过程参与等方式对市委常委会及其成员进行监督,定期向基层党员群众征求对市委常委会及其成员的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