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7月15日讯 7月14日,四川省邻水县检察院组织召开少年司法“邻水模式”座谈会。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副巡视员马东,西南政法大学博士生导师高维俭教授,邻水县检察院、法院、公安局和关工委等单位相关负责人参加座谈。
邻水县检察院、县法院、县公安局相关负责人分别介绍了各自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经验做法以及面临的困难,特别谈到未成年人监护人不能正常履职给执法办案带来的困境。目前,邻水县通过组建社团组织“关爱家园”,以关工委购买服务的方式让“关爱家园”成员参与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的方式来破解未成年人刑事监护难题。该县正以破解未成人刑事监护难题为切入点,全力打造具有邻水特色、可复制推广的少年司法“邻水模式”。
高维俭教授对邻水县检察院牵头打造少年司法“邻水模式”的做法表示赞赏,认为此举大有可为,并且有着天时、地利和人和三大优势。一是天时优势。近年来,从中央到地方,从理论界到司法实务界,人们对保护未成年人这一理念有着高度认同。各地对少年司法进行了卓有成效的探索。邻水适时提出打造少年司法“邻水模式”契合了时代脉搏,瞄准了少年司法的发展方向。二是地利优势。邻水是小平故里,人杰地灵;邻水毗邻重庆,邻水县检察院是西南政法大学法学研究中心改革创新实践基地,可借力高校智力资源指导少年司法实践;邻水是百万人口大县,有未成年人20余万,留守儿童近7万,有很多保护未成年人的工作要做,有很多问题需要解决。三是人和优势。邻水县委、县政府和相关部门对少年司法工作高度重视,容易达成共识、形成工作合力。高维俭教授认为,打造少年司法“邻水模式”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党委政法委牵头,公检法司及相关单位参与其中。公检法司要形成“意识、观念和专业”共同体,公安机关可借鉴上海等地建立的少年警务模式,成立少年警务机构,专门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治安案件;检察院要成立专门机构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法院应成立专门的少年审判庭或者少年审判团队审理未成年人案件;司法局应建立专门机构负责未成年人犯的矫正、教育。
马东副巡视员对邻水县从解决未成人刑事监护问题入手,打造少年司法“邻水模式”的做法给予充分肯定,同时提出四点建议。一是转变观念,树立信心。要充分认识探索少年司法制度的重大意义,要有决心、信心、爱心和恒心;要充分认识少年司法面临的不利形势:目前各地法院基本上没有设立专门的少年审判庭,公安机关也没有组建专门的少年警务机构,不能发挥保护未成年人的最大效应;建议法院、公安局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尽快成立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办理专门机构。二是要切实贯彻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法院对犯罪情节较轻,有教育矫正条件的未成年人,应尽可能适用非监禁刑,通过社区矫正方式促使涉罪未成年人回归社会。三是积极参与社会治理。要全面梳理辖区涉罪未成年人基本情况,弄清留守儿童、外地儿童、本地儿童、在校学生和辍学人员所占比例,分析未成年人犯罪原因,及时向党委、政府提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建议;对在办案中发现行政机关的失职行为,应通过发送司法建议的方式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四是要善于反思,认真总结提炼。各单位要加强配合,集思广益,要注重理论深化,用理论指导司法实践,不断丰富、完善少年司法“邻水模式”内涵,让“邻水模式”成为可复制的具有借鉴推广意义的少年司法范本。(文:邓友发、吴远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