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8月15日讯 近日,贵州省织金县人民法院在该院科技审判庭对辖区内5件较为突出、多发性犯罪案件进行集中宣判。40余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妇联干部及媒体记者对庭审活动进行监督,50余名群众自发到宣判现场旁听。
宣判中,法官先后对两起贩毒罪案件和其他三起涉及盗窃、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抢劫及强奸罪案件的被告人进行宣判,8名被告人分别获刑十个月至十九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被告人李某刚贩卖毒品0.04克,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被告人周某贩卖毒品209.59克,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四万元,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四年。
被告人杨某万盗窃作案6次,盗窃财物价值3万余元,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被告人李某义犯盗窃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被告人刘某康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使两名受害人重伤或轻伤,被判处有期徒刑九年。
被告人马某刚开设赌场并从中渔利、抢劫他人财物价值4万余元、强奸妇女,被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十九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一千元,附加剥夺政治权利二年;被告人汪某模抢劫他人财物价值4万余元、强奸妇女,被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十九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附加剥夺政治权利二年;被告人罗某江抢劫他人财物价值3千余元、强奸妇女,被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附加剥夺政治权利一年。
通过公开宣判,充分展示了该院的严打整治成果,向社会公众昭示了该院坚持“严”字当头,对抢劫、强奸、故意伤害、贩卖毒品、盗窃等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依法从严惩处的严打态势。
另悉,该院下一步将根据上级的相关安排部署,开展为期半年的集中攻坚,从严从重从快准确审结一批“六个严打、七个整治”相关案件,调处一批矛盾纠纷,化解一批信访积案,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确保严打整治斗争取得实效。(王勇、杨国旭、陈兴、邓江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