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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织金法院对5案8被告人进行集中宣判

发布时间:2017-08-15 20:40:03  |  来源:中国网  |  作者:王勇、杨国旭、陈兴、邓江龙  |  责任编辑:邹添盛

中国网8月15日  近日,贵州省织金县人民法院在该院科技审判庭辖区5件较为突出、多发性犯罪案件进行集中宣判40余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妇联干部及媒体记者对庭审活动进行监督50余名群众自发到宣判现场旁听。

宣判中,法官先后对两起贩毒罪案件和其他三起涉及盗窃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抢劫强奸罪案件的被告人进行宣判,8名被告人分别获刑十个月至十九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被告人李刚贩卖毒品0.04克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被告人周贩卖毒品209.59克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四万元,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四年

被告人杨万盗窃作案6次盗窃财物价值3万余元,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被告人李义犯盗窃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被告人刘康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使两名受害人重伤或轻伤判处有期徒刑九年

被告人马开设赌场并从中渔利、抢劫他人财物价值4万余元、强奸妇女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十九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一千元,附加剥夺政治权利二年;被告人汪模抢劫他人财物价值4万余元、强奸妇女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十九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附加剥夺政治权利二年;被告人罗抢劫他人财物价值3千余元强奸妇女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附加剥夺政治权利一年

通过公开宣判,充分展示了该院的严打整治成果,向社会公众昭示了该院坚持“严”字当头,对抢劫、强奸、故意伤害、贩卖毒品、盗窃等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依法从严惩处的严打态势

另悉,该院下一步将根据上级的相关安排部署,开展为期半年的集中攻坚,从严从重从快准确审结一批“六个严打、七个整治”相关案件,调处一矛盾纠纷,化解一批信访积案,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确保严打整治斗争取得实效。王勇、杨国旭、陈兴、邓江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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