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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仁市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

发布时间:2017-09-07 09:57:30  |  来源:铜仁日报  |  作者:   |  责任编辑:王建泉

为改善城市空气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近日,铜仁市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该通告于8月29日起正式实施。

本次划定的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由川硐教育园区范围和老城区范围组成,禁燃区面积约28平方公里。

川硐教育园区范围:覆盖铜仁学院、铜仁职院、铜仁幼专、铜仁一中、市人民医院、碧江区职校片区,东接贵州健康职业学院、西至武陵山大道、南抵铜怀高速、北抵育德路,面积约5平方公里。

老城区范围:覆盖碧江老城区和谢桥新区,北至民族风情园,东至渝怀铁路、水晶阁、十五中、八中一线,南至楚溪村、万山区政府、高速南收费站一线,西至仁山公园、鹭鸶岩二桥、文笔峰、中医院新院、杭瑞高速一线。面积约23平方公里。

在禁燃区内,禁止销售、燃用高污染燃料;禁止新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已建成的,应在2017年10月31日前改用天然气、页岩气、液化石油气、电或者其他清洁能源。

此外,对于有以下行为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将进行查处:

在禁燃区内,销售高污染燃料的,由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原材料、产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货值金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在禁燃区内,新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或者未按照规定停止燃用高污染燃料的燃煤供热锅炉,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没收和拆除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在禁燃区内,生产、进口、销售或者使用不符合规定标准或者要求的锅炉,由质量监督、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高污染燃料:包括原(散)煤、煤矸石、粉煤、煤泥、水煤浆、型煤、燃料油(重油、渣油、重柴油等)、石油焦、油页岩、各种可燃废物、直接燃用的生物质燃料(树木、秸秆、锯末、稻壳、蔗渣等),以及除生物气化利用外其他加工成型的生物质燃料、国家规定的其他高污染燃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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