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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事审判改革的“铜仁模式”

发布时间:2017-09-07 10:02:10  |  来源:铜仁日报  |  作者:   |  责任编辑:王建泉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稳妥处理家庭纠纷关涉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2016年4月,我市法院系统启动家事审判改革,在江口、印江、思南等5个法院开展试点,并在全市推开,把法律“刚性”和情感“柔情”贯穿到家事审判改革的全过程,推出一系列改革创新举措。

“离婚冷静期”给家庭矛盾降温

去年5月,江口县结婚5年的小王以丈夫小陈经常通宵打麻将、对家庭缺乏责任心为由提出离婚。小陈觉得自己没有错,是妻子小题大做。双方僵持不下,最后闹到了法院。

当庭调解和好没有成功后,法官认为双方感情没有完全破裂,缺乏沟通是矛盾的根源,遂发出了3个月的“离婚冷静期”通知书。冷静期内,家事法官不断跟踪询问,耐心细致地引导双方加强思想沟通。30天后,双方到法院办理了和好手续。

针对冲动型离婚,我市法院系统积极探索设置“离婚冷静期”机制,联合各地民政局设立婚姻辅导室,聘请心理咨询师、情感专家为婚姻辅导员,对有需求的婚姻家庭提供“一对一”情感辅导、心理疏导。

“对于冲动型和偶然型婚姻,我们在诉讼期内发出期限为6个月以内的‘离婚冷静期’通知书,通过心理疏导,引导当事人冷静思考,从而达到修复夫妻感情的目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肖明俊说,虽然延长了审理期限,但对及时化解夫妻矛盾、避免“赌气式”离婚起到了有效作用。

此外,法院还与当地儿童福利院合作,组织申请离婚登记且有子女的当事人,到儿童福利院“零距离”感受孩子们对父母关爱的渴望,不让离婚成为任性之事。目前,我市通过辅导让215对夫妻感情得到修复,“冷静期”成功挽救了112起婚姻。

“温情电影”唤回久违亲情

去年7月,思南县城9岁女孩小雯来到法院起诉自己的亲生父亲老李。老李与妻子在2003年结婚,后因感情破裂,2012年离婚,女儿由前妻抚养。之后老李远赴广东打工,并再次结婚。一开始,对于每月600元的抚养费,老李都按时打到前妻的账户上,后因家庭出现变故,老李连续6个月未支付抚养费,女儿将其告上法庭。

开庭那天,法官与原告、被告同坐在“客厅”沙发上,一起观看了电影短片《父女情深》,父女俩很快被电影中的感人情节所感染,经过调解员耐心细致的开导,这位父亲上前紧紧抱着女儿相拥而泣。

“这个案例让我们深感法律的柔性运用与当事人的亲情融合在一起所起到的效果。”谈及这个案子,市中院家事审判法官颇有感触。

这是我市两级法院家事审判方式改革以来的一个缩影,全市各试点法院着力打造温情家事审判法庭,采取“五部曲”(看电影+造氛围+品香茶+忆往事+送真情)进行调解。

家事审判庭在场景布置上采取“圆桌审判模式”和“客厅家居式”布置,不设审判台,设置沙发审判席位,配置法官、人民陪审员、司法辅助人员席卡,当事人席 卡不设原告、被告席位,而以当事人家庭关系设置丈夫妻子、父母子女等家庭成员席位,给当事人营造出温馨的氛围。

凝聚合力“巧”解家务事

石某和黄某于2002年5月登记结婚,2016年3月在一次激烈争吵之后,石某再次来到石阡县法院要求和妻子离婚并分割财产。

庭审现场夫妻俩在财产分割上互不相让,情绪十分激动。石阡县主审法官找到了双方的亲友和家事调解员进行情绪疏导,并通过交谈捕捉到了双方的真实想法,找到了案件的切入点,促使双方达成一致调解协议,共同住房归黄某所有,小汽车归石某所有,由黄某补偿石某20万元。

至此,这段婚姻在法官和家事调解员的巧妙化解下以和平方式结束,双方好聚好散。

为进一步审理好家事案件,铜仁各试点法院家事审判庭采取“1+1+2+N”模式,由1名负责人、1名主审法官、2名审判辅助人员、N名人民陪审员组成。主审法官由从事审判工作3年以上的入额法官担任,审判辅助人员面向社会公开选聘法学、心理学相关专业人员担任,人民陪审员在民政、妇联、社区居委会等组织中选择品行优良、公道正派的代表担任,按照家事案件类型通知相应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

同时,设立家事纠纷调解中心,聘请离退休法官和律师、心理咨询师、社区工作者、民主党派等社会各界人士为家事调解员,联合社会力量,联动化解家事纠纷。

自工作开展以来,全市法院家事纠纷调撤率达79.2%,依法确认人民调解协议277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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