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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成果转化最高获亿元支持

发布时间:2018-09-14 21:40:04  |  来源:广州日报  |  作者:杜娟  |  责任编辑:杨硕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的扶持意见》近日由市府办公厅正式印发实施,其中包括多项“重磅”政策支持汽车、IAB、NEM、高端装备等产业创新、技术改造等。其中,符合相关条件的创新中心落户广州,以及创新成果转化最高将获得1亿元的直接股权投资支持。

价值创新园区建设

最高累计补助1亿元

为深入推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大力发展数字经济,加快建设实体经济、科技创新、现代金融、人力资源协同发展的现代化产业体系,提升国家重要中心城市产业能级,广州就支持企业提质增效、推动产业集聚集群集约发展、优化产业生态提出众多支持政策。

根据《意见》,重点支持汽车、IAB(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NEM(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等重点发展领域,全面实施开放合作、创新引领、“两高四新”(高科技、高成长、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企业培育、园区提质增效、工业互联网创新示范、大数据应用、质量品牌提升和绿色制造等重点工程,支持深度融合发展,开展实施新一轮工业企业技术改造行动。

其中,鼓励创新研发,支持企业积极创建制造业创新中心,对落户本市的国家级、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分别给予3000万元、100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或按项目总股本的30%给予直接股权投资支持,最高不超过1亿元(国家和省规定须配套的项目除外)。

支持先进制造业创新成果产业化,对企(事)业单位的创新成果转化项目,按不高于单个项目投资额的3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或给予直接股权投资支持,单个企业扶持金额最高不超过1亿元。

此外,对价值创新园区公共服务平台、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择优按总投资额的20%给予补助,每个园区最高补助金额累计不超过1亿元。

新引进汽车零部件企业

每家最高补助5000万元

《意见》还提出,支持工业互联网技术研发、产业发展和应用创新,鼓励制造业龙头企业、信息通信企业、互联网企业、电信运营商、第三方服务平台等牵头或联合开展工业互联网平台关键技术研发和产业化,鼓励企业基于工业互联网平台、通过“上云上平台”实施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升级,择优对平台和应用企业按不超过项目总投资额的30%给予补助,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500万元。每年择优遴选一批工业互联网示范工程,每项示范工程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补助。

对新引进广州国际汽车零部件产业基地的国内外一流汽车零部件制造企业(项目),实缴注册资本2000万元以上的,择优按实缴注册资本的5%给予补助,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市、区财政按1︰1比例负担。支持本地骨干龙头汽车零部件企业按照市场化原则兼并收购国际汽车关键零部件企业,并将注册地迁入本市,对成功迁入的,额外给予一次性奖励300万元。对新建或迁移至广州国际汽车零部件产业基地内的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按实缴注册资本的3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市、区财政按7∶3比例负担。

工业用地使用权

弹性出让、先租后让

在用地政策方面,《意见》提出,允许产权分割试点产业园区的工业物业按幢、层等固定界限为基本单元分割转让,用于引进相关产业链合作伙伴或龙头骨干企业的产业项目。支持“工改新”项目实施,试点园区利用现有工业用地,兴办先进制造业、生产性及高科技服务业、创业创新平台等国家支持的新产业、新业态的(即工改新),继续实行按工业用途和土地权利类型使用土地的5年过渡期政策。“工改新”项目由相关区政府按要求审定实施方案,据此办理后续相关手续。

此外,提高工业用地开发强度,提质增效试点园区的规划工业用地,提高容积率、建筑密度等控制指标的审批参照产业区块流程执行。提高工业用地开发强度后不转让的,新增建筑面积不再补缴土地出让价款。

实行工业用地使用权弹性出让、先租后让政策,弹性出让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不得超过20年;先租后让的租赁年限不超过10年,与后续出让年期总和不得超过20年,租赁期内不得转租;对于国家、省或市重大产业项目、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报市政府批准后,出让年限最长不超过50年。以先租后让方式供应的工业用地,租赁期满达到合同约定条件并通过绩效评估,原租赁企业可申请转为协议出让。(记者 杜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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