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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让“中小企业能办大事”这里先行先试放大招

发布时间:2019-07-16 17:58:14  |  来源:科技日报  |  作者:叶青  |  责任编辑:苏菁

创建国家“中小企业能办大事”先行先试区、争创国家级营商环境改革创新实验区、培育三大世界级产业集群……近日,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创新提升打造改革开放新高地的意见》精神,广州开发区在全国率先出台《广州开发区关于推进创新提升打造改革开放新高地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为国家级开发区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探索鲜活经验,推动该区在新起点上重燃“二次创业”激情。

发展开放型创新型经济

广州开发区是广州乃至广东改革开放的排头兵、区域经济的增长极。35年来,其各项指标一直名列前茅,综合实力稳居全国开发区前三甲,经济效益雄居第一。2018年,广州开发区跃居全国工业百强区第2,综合考评排名全国第2,科技创新位列全国第1。

尽管各项指标发展都处于全国前列,但广州开发区仍致力于深挖自身潜力。今年5月国务院相关政策出台后,广州开发区主动担负国家使命,在全国率先推出《若干措施》。《若干措施》紧扣广州开发区高质量发展主线,重点围绕提升开放型经济质量、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建设世界一流高科技园区、提升对内对外合作水平、强化要素集约节约利用、广揽“高精尖缺”人才、加速制度创新先行先试等七大方面,重点打造七大新高地,提出了20项具体措施,亮点纷呈、干货满满。

同时,广州开发区将从打造民营和中小企业发展先行区、加强粤港澳大湾区资源对接和全面合作、推动营商环境改革创新三方面推动落地实施。

“对外开放是广州开发区生生不息的灵魂。”广州开发区政策研究室主任李耀尧表示,未来广州开发区将把外资集聚优势转化为区域开放新优势,全力发展更高层次的开放型创新型经济。

创建“中小企业能办大事”先行先试区

“中小企业能办大事,创新创造创业离不开中小企业。”2018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州开发区的核心园区广州科学城时强调。

在李耀尧看来,要让“中小企业能办大事”,应瞄准关键和核心技术,在原始创新上率先求突破、走在前,打造中国核心和关键技术新高地。目前,广州开发区集聚的科技企业已突破2万家,高新技术企业超2千家,建成华南地区最大的科技企业孵化加速载体,拥有各类研发机构1036家,集聚省级新型研发机构21家。

针对这一现状,《若干措施》提出广州开发区将创建国家“中小企业能办大事”先行先试区,支持中小科技企业在关键核心领域突破。“不仅要探索与知名高校共建离岸孵化器,构建‘交流平台+投融资平台+瞪羚计划’加速体系,建成一批总部型、专业型品牌加速器;还要建设国家级‘大中小企业’融通型特色载体示范园区,营造融通发展特色生态。”李耀尧指出。

置身于广深港澳科技创新走廊重要节点中,广州开发区正全力打造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核心枢纽。一方面强化基础研究需求导向,探索国际合作办学研究新机制,大力推动知识产权综改试验,打造全国知识产权交易中心;另一方面将开展粤港澳大湾区科研成果转化试点,鼓励与港澳资本联合成立创投基金,推动金融和科技融合发展。

建粤首个营商环境改革创新实验区

广州开发区的“发家史”是一部改革创新史。从两万元起步,到发展成为现代化新城,广州开发区不仅制定了全国第一个开发区条例,首创土地有偿出让制度,还在园区服务、人才公选、外企党建等多个领域开创了先河。

此次《若干措施》的一大亮点是,创建国家级营商环境改革创新实验区,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头号工程,高质量建设广东省首个营商环境改革创新实验区。

“开发区将率先在科技创新、金融服务、投资贸易、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等方面与港澳规则进行对接,创建高质量发展‘1+N’政策体系,打造‘金镶玉’政策2.0版。”李耀尧说,要做到“人人都是营商环境,处处优化营商环境。”此外,广州开发区还将深化行政审批改革,创造“区块链+AI”商事服务模式。探索商事服务“离岸办”,创建港澳及国际投资者创新创业“一站式”特色服务平台。

《若干措施》同时指出,广州开发区将“向内”创新土地集约节约利用新模式,推动地上地下空间一体化开发,强化“工业上楼”,加快建设现代化“摩天工厂”,推动土地“存量”转化为经济“增量”,为国家级开发区存量用地二次开发探路;“向外”坚持“开放仍在路上”,明确建设“一带一路”核心支撑区的战略目标,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协同发展,创新对内园区合作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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