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创新驱动>领域研究>

“全民大课堂”助力病毒防控

发布时间:2020-02-10 14:46:21  |  来源:人民日报海外版  |  作者:张保淑  |  责任编辑:谢凡


战“役”剪纸宣传画。

战“役”(钢笔画)高志恩作

如何避免被感染?如果出现疑似症状怎么办?患者康复后会传染别人吗?宠物会被患者传染吗?……这些是公众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的疑问。对此,有关方面第一时间给出权威、准确的解答。2月5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局正式发布了最新版的新冠肺炎诊疗方案,这实际上是该机构对外发布的第五个试行版本,并在持续更新完善中。以上述权威诊疗方案为基础,一批全国知名的医学专家结合自己的研究和临床实践,全面系统地向公众讲解有关个人和家庭的防护知识,指导公众科学应对,避免感染,消除恐慌情绪。  

医药知识大课堂

在全面参与抗击新冠肺炎的实践中,广大人民群众掀起了一股强大的学习热潮,从中不仅获得大量丰富的现代医药知识、与公共卫生有关的法律知识,而且通过空前密集的新闻信息发布活动,不断深化了对现代传媒的认识,增强了媒介素养。可以说,防控新冠病毒的战场成了全民学习知识、磨砺本领的超级大课堂;而全民参与、全民学习的伟大实践为打赢防控攻坚战奠定了坚实基础。  随着蔡甸火神山医院火速建成并开始接收大批患者,新冠肺炎疫源地湖北武汉的疫情防控资源和力量大大增强,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形势由此也进入更加主动的新阶段。当前,全国各族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下,上下一心,众志成城,全力夺取抗击新冠肺炎的胜利。

随着对新冠病毒认识不断加深,科研人员向社会持续普及新冠病毒防控应该注意的新要点。比如,近日,在新冠肺炎患者排泄物中发现该病毒后,防控从之前强调以空气为媒介的呼吸传播,进一步升级到更加注重粪口传播,具体防控手段从佩戴口罩上升至同时更加注意洗手和卫生间清洁。再比如,近日对一名患者进行流行病学调查时发现,其感染源自与一名新冠肺炎病毒携带者短至15秒的近距离交谈。另一名患者之所以被感染,是源于“取药时没戴口罩和确诊病例正面相遇50秒”。由此,进入公共场所必须佩戴口罩被作为一项更严格的要求来执行。公众通过这些案例更加全面准确学习到防控新冠病毒的知识,从而更好保护自己。

新冠病毒知识的普及关照到各个群体。比如,针对青少年儿童,有些机构推出了漫画和绘本,通过有趣生动、丰富多彩的形式,把医学、生物学知识巧妙融入其中,既提高了他们的科学知识能力,又增强了自我保护的本领。再比如,有些农村地区针对某些老年群体的生活习惯和特点,推出了防控新冠病毒的老年人版本,编成朗朗上口的顺口溜。其中,规劝个别老年人形成进入公共场所戴口罩习惯的标语成为“硬核”科普的代表。其中包括“口罩还是呼吸机,您老看着二选一。”“戴口罩总比戴呼吸机好,躺家里总比躺ICU强。”

值得一提的是,专家们不仅详解了各种防护感染的知识,教会大家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正确地应对,而且还充分关注到新冠病毒对公众在心理上产生的不良影响,通过各种形式在各类媒体上讲解不同类型的人群如何形成健康的心理,帮助患者和家庭渡过心理难关。

法律法规大课堂

1月30日,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布公告,决定自当日起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实行最严格的防控措施。至此,中国大陆所有省区市都启动了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这就意味着各个省级行政区都将新冠病毒扩散被定位为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根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和统一指挥,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内应急处置工作。

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必须做到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对于一些社会公众来说,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是近些年来没有碰到过的新局面,对其中涉及到的法律问题可能还较为陌生。鉴于此,各地组织实施了形式多样的相关法律的普及活动,为新冠病毒防控措施的实施创造更好的法律环境。

比如,1月28日,重庆市南岸区普法工作办公室在线发布了《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有关法律法规问答》,其中结合重庆市地方性政策规范,详解了9大法律问题,其中包括“疫情防控期间,是否可以举行群体性聚餐活动?”“在重庆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是否必须戴口罩?”“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人或疑似病人的工作范围是否受限制?”“对妨害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治,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的行为应如何制裁?”在详解中,问答不仅明确了公民言语和行为应该遵守的基本原则和边界,而且列出了相关法律文本的条款,让人一目了然。

有些机构结合近期典型个案讲解、普及相关法律知识。比如,中国律师网近日转载了一起违反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措施的典型案例。1月18日,嘉兴市海盐县居民朱某某从武汉自驾回海盐,故意隐瞒回海盐时间又违反居家隔离规定,多次与亲戚、朋友聚餐。1月31日被确诊为该县首例新冠肺炎患者。针对朱某某的行为,该县启动了相关调查,追究其法律责任。同时,针对镇、村相关工作人员对朱某某信息核实不到位、居家隔离管控不到位等问题,也启动了问责机制。

有些机构聚焦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可能涉及的重大刑事犯罪,进行普法宣传。比如,2月5日,黑龙江鹤岗市南山区人民法院网在官网刊文,结合2003年非典疫情防控期间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当时出台的司法解释,系统梳理出疫情灾害期间涉及的30项罪名。

媒介素养大课堂

现代社会,一般情况下,人们获得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各类媒体,随着新冠疫情的发展,人们关于新冠病毒准确信息的需求日益迫切,对媒体的关注度也越来越高。然而,由于疫情发展自身的复杂性和不可预测性,同时,各类媒体在传播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带有某种程度的主观性,再加上有些传播者和消息源发布信息时,存在事实失真和观点失之偏颇等问题,这就增加了公众及时获取准确信息的难度。

现代传播学认为,公众应具备关于现代传媒的基本知识,形成“媒体素养”,增强对信息的接受和解读能力,更好适应现代社会发展。所谓“媒体素养”就是一个人认识、评判、运用传媒的态度与能力,是指人们面对传媒各种信息时的选择能力、理解能力、质疑能力、评估能力、创造能力、思辨性反应能力等。“媒体素养教育”或“媒体教育”有别于培养媒体从业人员的媒体专业教育,教育对象的主体是全体公民,教育目标在于培养全民具备思辨与解读资讯的能力,可以以批判性的角度去理解媒体信息。

面对新冠疫情,各类媒体上的信息可谓五花八门,如何在纷繁复杂的信息中,做好筛选甄别工作,培养自己的媒体素养呢?一些机构给出了快速、简便的方法。比如,国内一所大学图书馆在官方网站上发布了《如何快速识别疫情新闻中的信息真假》的文章,介绍了国际图书馆协会联合会2016年发布的8条辨识假新闻的技巧,其中包括“考虑新闻来源”“读全信息”“查询作者信息”“考验论据”“核实日期”“确认信息的严肃性即是否是玩笑”“核实自己对此新闻有无偏见”“请教相关专家”。该文章还以“某国派出1000名医疗工作者支援武汉”这一假新闻为例,讲解如何通过“考验论据”来快速识破,在有关部门没有及时澄清事实之前,就可以识别谣言,了解真相,作出正确的选择。

媒体素养的提升对公众而言至关重要,对从事新闻发布的各级政府职能部门的人员和在媒体上发声的专家学者也是如此。作为信息的源头,在全社会众志成城抗击疫情、全力夺取防控新冠病毒斗争胜利的背景下,他们迅速进入状态,在很大程度上克服了疫情最初阶段面对媒体的紧张情绪,发布信息的措辞更加严谨、客观,态度更加坦诚、真挚。特别是关于防控药品效果的评估上,相关专家在媒体上的表态更加全面、准确,力求在满足公众基本信息需求的同时,杜绝产生的误导和引发的盲目抢购。


 
分享到: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