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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部门发布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中期评估报告

发布时间:2020-04-17 10:39:00  |  来源:法制日报  |  作者:   |  责任编辑:王斯琪

五部门发布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中期评估报告

7项约束性指标提前完成我国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实施以来,我国环境质量改善明显。这是近日生态环境部、国家发改委、水利部、农业农村部和国家林草局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中期评估后得出的结论。

2016年11月,国务院印发《规划》。根据《规划》要求,要对《规划》执行情况进行中期评估和终期考核。同时,评估考核结果要向国务院报告,向社会公布。

《法制日报》记者注意到,《规划》提出22项指标,其中,大气指标的完成情况备受关注。生态环境部等五部门在近日发布的中期评估报告中指出,大气环境质量改善明显,2018年,全国338个地级及以上城市优良天数比率为79.3%,较2015年上升2.6个百分点;细颗粒物(PM2.5)未达标地级及以上城市平均浓度为43微克/立方米,较2015年下降24.6%。

但是,评估报告也指出,部分约束性指标完成存在风险。对此,生态环境部有关负责人指出,生态环境部已出台措施确保约束性指标完成。

主要指标达到序时进度要求

《规划》共提出包括9项约束性指标在内的22项指标。9项约束性指标包括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细颗粒物未达标地级及以上城市浓度下降、地表水质量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地表水质量劣Ⅴ类水体比例等。预期性指标主要包括地级及以上城市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例下降、近岸海域水质优良(一、二类)比例、湿地保有量、新增沙化土地治理面积等。

对于《规划》提出的22指标完成情况,评估报告指出,从进展情况看,截至2018年底,22项主要指标达到序时进度要求,个别指标提前完成。

蓝天、碧水以及净土保护战也称三大污染防治攻坚战,是生态环保工作中的重中之重。评估报告认为,以大气、水、土壤等为主要标志,我国环境质量改善明显。

评估报告指出,2018年,除全国338个地级及以上城市优良天数比率上升2.6个百分点外;1940个国家地表水评价考核断面中,Ⅰ—Ⅲ类断面比例为71.0%,劣V类断面比例为6.7%;全国近岸海域水质优良(一、二类)比例为74.6%,均达到或超过预期进度。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两项指标进展顺利。

同时,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下降。截至2018年底,全国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总量较2015年分别下降18.9%、13.1%、8.5%和8.9%,排放降幅均超过预期进度。

就水环境质量,评估报告指出,截至2018年底,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发现的6251个环境问题中的6242个已经完成整改。

近两三年,黑臭水体整治也是水污染防治中的一项重点。评估报告指出,《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提出的2018年工作目标已基本实现。36个重点城市黑臭水体涉及的101个国控断面中,Ⅰ—Ⅲ类水质比例同比提高3个百分点,劣Ⅴ类比例同比下降4.9个百分点。

关于土壤污染防治,评估报告透露,已完成55.8万个点位、69.8万份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的详查工作。28个省份初步建立污染地块联动监管机制。省会城市基本建立污染地块名录,212个地级城市建立并公开污染地块名录。

“大气十条”目标任务已完成

五部门专门对大气环境质量改善情况进行评估。评估结果显示,大气环境质量改善明显。

2013年9月,《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下简称“大气十条”)发布实施。“大气十条”明确提出,到2017年,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可吸入颗粒物浓度比2012年下降10%以上,优良天数逐年提高;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细颗粒物浓度分别下降25%、20%和15%左右,其中北京市细颗粒物年均浓度控制在60微克/立方米左右。

“大气十条”印发后,共出台20余项实施配套政策。评估报告认为,“大气十条”目标任务已经完成。同时,《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推进运输结构调整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等一批完善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顶层设计的文件相继印发。

评估报告指出,为深化重点区域联防联控机制,还成立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建立汾渭平原大气污染防治协作机制,完善长三角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协作机制;实施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开展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监督定点帮扶;加强“散乱污”企业及集群综合整治;有序推进“煤改电”“煤改气”;重点地区大力推进煤炭消费减量替代;指导重点区域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

围绕大气污染防治,338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1436个国控城市空气监测站;中央财政投入140多亿元,实施“大气污染成因与控制技术研究”等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和“大气重污染成因与治理攻关”等一批重点生态环保科技专项。

评估报告透露,为强化监管力量,成立“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环境管理局”,提出大气污染防治法修正案;完成京津冀、长三角和珠三角三大区域战略环评等。

个别约束性指标完成面临压力

在充分肯定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同时,评估报告也指出,全国完成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指标压力仍然很大,少数地区劣Ⅴ类水体比例、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两项指标改善程度不高,个别地区化学需氧量、氨氮指标未达到序时进度要求。

从今年1月至2月环境质量状况来看,生态环境质量继续保持改善态势,优良天数比例同比上升,PM2.5浓度同比下降。但是,部分地区PM2.5浓度出现反弹,臭氧浓度有较大幅度上升。

生态环境部有关负责人透露,《规划》中提出的9项约束性指标中,有7项已经提前完成,碳排放强度接近完成,但是优良天数比例这项约束性指标的完成还面临较大风险和压力。

为确保完成优良天数比例等约束性指标,生态环境部将出台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相关意见,同时,将制定《打赢蓝天保卫战2020年攻坚行动工作方案》。以打赢蓝天保卫战为重中之重,生态环境部将强化精准治污,统筹PM2.5和臭氧、秋冬季和春夏季、重点区域和城市群地区的协同防治。

据生态环境部执法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今年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监督定点帮扶将全面聚焦约束性指标的完成,针对重点区域的颗粒污染物仍处于高位,部分城市甚至不降反升等问题,将强化监督区域拓展到苏皖鲁豫等非重点区域。在紧盯PM2.5重要污染因子的同时,兼顾臭氧等其他因子。

为确保《规划》明确的约束性指标任务顺利完成,生态环境部执法局有关负责人说,将紧紧围绕蓝天保卫战确立的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举全国生态环境系统之力,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

生态环境部等五部门指出,在《规划》实施的最后阶段,围绕“水气土”三大攻坚战,将深入推进落实《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和《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持续推进《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力争2020年底前基本实现固体废物零进口。(记者郄建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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