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广东省台办获悉,广东正研拟出台一批落实“26条措施”的办事指南,自“31条措施”“粤台48条”发布实施以来,广东已有300余家获高新技术企业称号的台企享受了减按15%缴纳企业所得税,减负共计数十亿元。
“26条措施”中的第15条提出,台湾同胞可申请成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可申请符合条件的农业基本建设项目和财政项目。广东正在建设“海峡两岸乡村融合发展试验区”,推动“26条措施”对接落地,搭建“省市台办、农业农村系统+地方党委政府+涉台科研力量+台湾涉农机构”四方合作架构。广东首个“海峡两岸乡村融合发展试验区”已于今年6月在清远挂牌成立,今后还将在粤西的湛江以及粤东开展试点。
广东省台办介绍,“31条措施”“粤台48条”发布实施以来,广东多地出台实施办法,有33家在粤台资金融机构因放宽市场准入限制扩大了发展空间,累计1900多家台胞个体工商户在粤注册,新增台湾实习就业创业青年6000余人,新增来粤创业的台湾青年初创企业、初创团队、个体工商户近千家。
台湾文化产品进口审批程序进一步便利化,送审次日即可启动审核程序,一大批优秀的台湾剧团、影视、图书等文化作品持续进入广东市场。在粤台胞普遍反映办理民生政务等相关事项更加便利快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