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日,海关总署发布公告决定开展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对企业(B2B)出口监管试点,天津成功获得首批试点资格。此次获批跨境电商B2B试点,弥补了天津市在跨境电商B2B方面的监管短板,拓展了天津市跨境电商试点模式,有利于进一步形成政策先发优势,更好地带动天津市自行车、地毯、乐器、汽车零部件、五金等传统外贸优势产业加快数字化转型,吸引周边家具、园艺、宠物用品等众多产业向天津市集聚,促进天津市跨境电商健康快速发展,加快形成北方跨境电商产业高地。
目前天津市商务局已会同天津海关成立工作专班,并在天津港保税区和东疆保税港区选取了首批试点企业,全力推动相关系统更新调试、试点企业注册对接等准备工作,力争在7月1日实现全国试点首单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