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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顺昌县荣获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称号

发布时间:2020-12-02 08:41:59  |  来源:中国网  |  作者:  |  责任编辑:周思杨

11月30日下午,生态环境部在北京举行2018—2019绿色中国年度人物、第四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表彰授牌活动。福建省南平市顺昌县荣获第四批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县荣誉,县委书记邱建彬代表顺昌县参加现场活动并接受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牌匾。

近年来,顺昌县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把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作为推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增强县域生态文明竞争力、提升群众幸福指数的总抓手,持续发展绿色经济、打造绿色城乡、倡导绿色消费、保护绿色生态,努力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顺昌。持续深化“森林生态银行”试点工作,探索创新生态巡查机制,在绿色发展、环境整治、保护生态方面,特别是在森林资源保护、闽江上游水环境保护方面取得积极成效。


今年1至11月,顺昌县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达100%,6项指标浓度均较去年同期下降或持平;富屯溪、金溪等主要流域省控以上断面地表水水质优良比例100%,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县域内10条小流域水质符合水质考核标准,达标率100%。


据悉,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是国家生态市县的“升级版”,创建指标涉及生态制度、生态安全、生态空间、生态经济、生态生活、生态文化等领域,包括目标责任体系与制度建设、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生态系统保护、生态环境风险防范、空间格局优化、资源节约利用、产业循环发展、生活方式绿色化、观念意识普及等具体任务。今年6月,顺昌县接受生态环境部组织的现场验收。10月,生态环境部公布第四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名单,顺昌成为武夷山、光泽、松溪之后,南平市第四个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此前,顺昌县于2017年获评省级森林县城、省级园林县城,2019年获评全国最具影响力宜居生态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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