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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出台20条意见优化营商环境

发布时间:2021-11-15 14:17:37  |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  |  作者:  |  责任编辑:白雨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重庆市检察院日前专门出台《关于发挥检察职能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下称《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共20条,涵盖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落实办案法律政策、积极促进社会治理等六方面,聚焦聚力服务保障川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优化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


《实施意见》明确,严厉打击黑恶组织以暴力、胁迫等方式向民营企业收取“保护费”、欺行霸市、强买强卖的犯罪,依法惩治侵害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的涉黑涉恶案件背后的“关系网”“保护伞”。加强与监察委员会的协作配合,严厉打击国家工作人员利用市场准入、市场监管等职务之便受贿及向民营企业索贿的犯罪,严厉打击侵犯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职务犯罪,支持促进“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持续健康发展。重点监督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而不立案、利用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着力监督纠正刑讯逼供、非法取证、滥用强制措施、查封扣押冻结财物不当等侦查违法行为。


《实施意见》强调,要牢固树立依法、审慎、稳妥办理涉民企刑事案件的理念,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通过及时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依法提出宽缓量刑建议等方面工作,助力企业活下来、留得住、经营得好。(检察日报满宁古卫爽谢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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