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焦点关注>创新资讯>

福建首家!建宁法院建立种业巡回法庭护航种业振兴

发布时间:2022-06-21 16:17:04  |  来源:中国网  |  作者:  |  责任编辑:白雨

“粮食是社稷之本,种业是粮食之基”。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全面实施种业振兴行动方案。福建省建宁县是全国最大的杂交水稻种子生产基地县,是制种核心区,冠有“北张掖,南建宁”之美称。小小的“金种子”已成为推动农民致富、乡村振兴的“金钥匙”。


如何为种业高质量发展撑起法治“保护伞”?4月2日,福建省首家种业巡回法庭在建宁县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挂牌成立。种业巡回法庭是福建省建宁县法院联合建宁县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管理委员会、建宁县种业科技中心等部门建立的种业振兴发展司法服务平台,采取“派驻法官+巡回审理”的工作模式,提供法律咨询、维权保护、诉调对接、巡回审判、普法宣传等全方位司法服务。



打好种业翻身仗,法治护航是保障。近年来,由于制种农户法律意识较为淡薄、减产原因复杂、合同订立不规范等原因,在协议履行过程中出现了虚报制种面积、减产责任争议、赔偿责任不明确等问题。同时,部分不法分子利用网络售卖假劣农资,致使制种农户受骗减产甚至绝产现象时有发生。2019年以来,福建省建宁县人民法院审结涉种案件47件,诉前化解涉种纠纷30余起。同时,如何用司法的刚性力量加强种业知识产权保护,促进品种研发与推广,驱动种业创新发展,切实有效地为制种户“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亦是当前司法实践面临的重大课题。



种业巡回法庭坚持需求导向,延伸司法职能,出台《关于司法服务保障种业振兴发展的十二条措施》。畅通涉种业案件绿色通道,加强多元协同与诉非联动,构建司法便民网络,开展种业公司专项“法治体检”,优化升级司法服务。组建种业纠纷专业审判团队,引入农业专家力量,加强种业司法保护实践与理论研究,规范鉴定程序、统一裁判尺度,做好种业民商事案件审判,依法严惩生产、销售假劣农资犯罪行为、套牌侵权行为,护航建宁县写好“制种”文章、做好“制种”名片,为“端牢‘中国饭碗’”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小小“金种子”,造福“大民生”。坚持不懈办实事,为民服务不止步。下一步,福建省建宁县法院将发挥种业巡回法庭职能作用,凝聚思想共识,贯彻落实种子法,探索司法保障种业健康发展的新路径、新举措,守住粮食安全底线,为全面实施种业振兴行动方案贡献法院智慧和力量。(福建省建宁县法院/杨凯燕、邱远镇)


 
分享到: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