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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宁法院判后回访缓刑人员促进教育矫正

发布时间:2022-12-07 09:59:29  |  来源:  |  作者:  |  责任编辑:

为进一步了解缓刑人员在缓刑考验期间的表现,加强对缓刑人员的判后跟踪,促进其教育矫正。近日,福建三明建宁法院刑庭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为契机,到濉溪镇司法所对部分社区矫正人员进行了回访。



回访中,通过面对面地谈心谈话,充分了解缓刑人员近期的生活、工作、思想情况以及在接受监管教育的相关问题,组织学习了社区矫正管理规定,并以一起撤销缓刑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同时,督促他们加强法律知识学习,鼓励他们放下思想包袱,顺利度过缓刑考验期。上述缓刑服刑人员均对自己的犯罪行为深感后悔,并表示将严格遵守社区矫正管理规定,服从监督、积极改造,承担起对家庭和社会的责任。



对缓刑人员进行回访帮教,切实加强对适用缓刑等特殊人群的监督管理,进一步巩固了缓刑人员的改造效果。接下来,建宁法院将主动延伸审判职能,持续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系列活动,切实加强对适用缓刑等特殊人群的监督管理,做好缓刑服刑人员判后帮教工作,从惩罚犯罪向预防重新犯罪延伸,真正做到消除社会隐患,力求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建宁法院 徐巧/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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