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9日下午,王某的儿子眼含热泪,与母亲在调解协议上按下红手印,看到福建省建宁县人民法院出具的司法确认裁定书后,连连向建宁县人民法院法官及共治中心工作人员表达感谢,就此一起多日相持不下的民事纠纷通过诉前调解成功化解。
近日,建宁县人民法院的法官依托公共法律服务共治中心,通过“人民调解+司法确认”的方式,成功化解中心建立以来首例生命权纠纷案件,在维护受害人权益的同时,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据了解,5月3日,黄埠乡村民王某在拆除废旧屋棚作业中意外从高处坠落,后经医院抢救无效身亡。王某家属多次与王某受雇方李某私下协商赔偿事宜未果,双方主张金额相差悬殊,陷入丧亲之痛的王某亲属情绪异常激动,遂向黄埠乡司法所寻求帮助,当地人民调解委员会第一时间介入该纠纷,并通过线上平台与共治中心对接,启动调解程序。
中心工作人员在详细了解事件原委后,与建宁县人民法院、黄埠乡人民调解委员会三方联合进行调解。中心秉持“情理相融”的调解理念,从法理入手,兼情理调和,经过调解员两天三夜的耐心细致沟通,双方心结逐渐化解,并就赔偿金额达成一致,签订调解协议,由李某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及其他一切相关费用共计88万元。当即,建宁法院派驻中心法官出具司法确定书,李某当场通过现金和转账将赔偿款一次性付清,最终这起几度陷入僵局的生命权纠纷,在法院、中心工作人员、人民调解委员会三方坚持不懈的努力下成功化解。
今年以来,建宁县公共法律服务共治中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建立“一站式”公益法律服务平台、多部门协同服务工作体系和县乡村三级一体化联动服务体系,通过提供法律咨询、诉前调解、司法确认等服务,促进矛盾纠纷就地化解。下一步,建宁法院将把中心作为深入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重要载体,构建为民解纷多途径、多层次、多种类的格局,实现城乡“半小时公共法律服务圈”可达可办优质优效。(建宁法院 余厚杰/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