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深入实施种业振兴行动的关键一年,福建建宁法院开展法护“金种子”百日攻坚执行专项行动,对该院受理尚未执结的涉种纠纷执行案件开展专项执行行动,让拖欠种子款的被执行人无所遁形,兑现制种农户、种子企业等种业从业者的胜诉权益。
近日,建宁法院执行干警为解决一起跨省种植回收合同纠纷,驱车2000公里前往安徽省合肥市,成功执行到位15万元种子款,法护“金种子”百日攻坚执行专项行动首战告捷。
申请执行人建宁县某种子专业合作社与被执行人安徽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种植、养殖回收合同一案中,合作社按照约定组织种子生产并交付,但付款时间已过,科技公司却迟迟未支付130万元种子款。合作社多次催讨未果后,只得将科技公司诉至建宁法院,后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法官迅速冻结申请执行人申请保全的银行账户,并查控到被执行人在合肥市有两处厂房。掌握线索后,执行法官雷霆出击,前往合肥市开户网点核实,发现该账户现有存款15万元后,火速将该笔款项划拨至法院执行账户。
随后,执行法官顶着烈日辗转多地寻找科技公司负责人,通过现场查看、电话询问、沿街查访等方式,终于在一栋装修中的厂房内发现了该公司负责人的踪迹。为让其深刻认识到不履行付款义务的法律后果,法官耐心反复释法明理,督促被执行人制定还款方案,并成功查封其名下一处2400平方米的厂房,为下一步强制执行奠定基础。
下一步,建宁法院将根据被执行人履行情况,适时启动拍卖程序,维护种子合作社合法权益,护航种业振兴,为建宁县种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建宁法院 熊风/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