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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建宁法院:审判护农“芯”,锦旗暖人心

发布时间:2022-12-20 15:54:42  |  来源:中国网  |  作者:  |  责任编辑:白雨

近日,福建建宁法院种业巡回审判专庭收到了自落成以来第一份“礼物”,一种业纠纷案件的当事人张某将一面印有“秉公办案为民解忧,竭诚服务护航种业”的锦旗送到种业巡回审判专庭,感谢法官公正判决、用心服务。



2017年,原告张某接受被告李某及其种子专业合作社的委托进行水稻制种,双方约定种子回收价格为每斤人民币7元,张某按照合同约定将种子分多次全部交付给李某,李某也陆续交付部分种子款。2019年,张某要求李某交付剩余全部种子款,李某以种子已经交付且种子是次品为由拒不支付剩余款项。


2022年1月10日,经双方结算,李某应支付张某种子款共211640元,李某已支付115640元,剩余96000元款项张某多次催讨未果,故诉至法院。


经审理,该种植、养殖回收合同纠纷中,张某依照合同约定交付了所制种子,种子合作社及李某称张某交付的种子存在质量问题,未提供证据证明,也未提出质量鉴定申请,且张某表示愿意放弃利息部分诉讼请求,故判处种子合作社、李某应当支付张某种子款96000元。


今年以来,建宁法院升级打造种业巡回审判专庭,归口审理种业、耕地等案件,强化种业知识产权保护,为种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保障。下一步,建宁法院将充分发挥种业巡回审判专庭职能作用,进一步提升审执质效,加强种业从业人员安全感、幸福感,守护农业“芯片”,保障粮食安全,为建宁县种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建宁法院 徐涵、邱远镇/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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