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交通秩序堵乱点整治力度,规范路面停车秩序,建立安全文明畅通的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重庆高新公安将高新区新增电子执法设备情况及点位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车载式交通违法取证设备(10套)
抓拍违法行为:1.机动车违反停放、临时停车规定;2.机动车在城市道路设置“生命通道”标识化区域违反停放、临时停车规定。
违停抓拍电子监控设备(5套)
抓拍违法行为:1.机动车违反停放、临时停车规定;2.机动车在城市道路设置“生命通道”标识化区域违反停放、临时停车规定。
闭路电视电子监控设备(17套)
抓拍违法行为:1.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2.载货汽车违反限行规定行驶;3.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4.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
闯红灯电子监控设备(17套)
抓拍违法行为:1.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2.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3.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逆向行驶。
不礼让行人电子监控设备(7套)
抓拍违法行为: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
(文 张林森 马潘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