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有“掩耳盗铃”,今有“遮挡号牌”。日前,重庆市合川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执勤民警在省道S537巡逻时,发现一辆重型货车前车号牌异常,存在遮挡车辆号牌嫌疑。民警立即对其进行拦截。
经调查,货车驾驶员廖某得知省道超载超限检测卡口,执法部门对货运车辆超载违法行为采取非现场处罚,为躲避监控抓拍,避免车辆信息对比成功,便耍起了“小聪明”,在车辆装载货物时用一块纸板夹在前车号牌处,货物卸载后返回时继续遮挡号牌过检测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第二款,“驾驶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之规定,民警依法对廖某处以记9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交巡警提醒:故意遮挡、污损、涂抹机动车辆号牌,不仅严重干扰了道路交通秩序,也是严重的违法行为。请广大驾驶员自觉遵法守规,安全文明参与道路交通。(文/龚轩 图/合川区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