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有力有序推进破产案件审理,近期,新都法院召开破产管理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导会。
各管理人逐一汇报接管项目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隐患,承办法官就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提醒督导,要求各管理人务必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认真排查隐患,狠抓工作落实,坚决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并现场向各管理人送达《关于破产管理人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提醒函》。
接下来,新都法院将“点对点”跟进各项目安全生产情况,督促管理人勤勉履职,切实将风险化解于萌芽,确保破产审判优质高效推进。(程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