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20日早上8时许,成都高新区人民法院执行110接到申请执行人紧急来电:“法官,我们在某工地发现被执行人公司一台挖掘机,请法院派人及时去现场查封处置”。
在接到报警线索后,执行110指挥中心立即响应,分管局领导带领案件承办人员即刻赶往财产所在的双流某处工地。到达工地后,本院办案人员对现场挖掘机的处置条件进行了基本评判,决定对该挖掘机立即进行查封扣押,但受到了被执行人公司相关负责人的强烈阻拦。带队副局长何进法官当场训诫,拟就其阻碍执法的行为作出罚款一万元的司法处罚,口头传唤其到法院接受进一步处理。在强大的法律威慑面前,阻碍执法的人员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被执行人不仅当场将涉及的三件案件履行完毕,并向法院提交了悔过书。
此次110接受转办的出警信息,案涉被执行人与申请执行人的三个执行案件,总计标的金额20余万。在执行过程中,本院经过线上、线下查控,确未发现被执行人有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且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行踪隐匿,执行工作曾一度陷入了僵局。对执行110及时接收转办财产线索第一时间核查处置,意外将该三案全部执结,体现出执行110机制强大的执行效果。
下一步,成都高新法院将更好发挥“执行110”工作机制作用,使当事人与执行干警之间沟通更畅通,让执行队伍反应更迅速,对逃避执行行为打击更精准,全力保障胜诉人合法权益的兑现。(成都高新法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