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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纠纷里藏大案 涪陵警方识破非法集资骗局

发布时间:2024-03-26 13:36:10  |  来源:中国网  |  作者:  |  责任编辑:唐浩哲

在重庆市公安局经侦总队的指导下,涪陵区公安局经支队日前破获一起以合伙炒期货为名实施非法集资的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2人。


不久前,涪陵区公安局接到一起口角纠纷警情。敦仁派出所民警出警过程中,发现报警人系涪陵区某信息技术服务中心负责人,因该信息技术服务中心与崔某签订了合伙购买期货协议,协议到期后又无法按约定兑付收益给崔某,遂两方发生口角。


随着对情况的逐步了解,民警敏锐地意识到这不是一起简单的民事纠纷,可能涉及非法集资违法犯罪,于是立即向所领导汇报,并联合涪陵区公安局经侦支队会商研判。


涪陵区公安局经侦支队及时介入调查,通过对其经营模式的全面分析梳理,发现该信息技术服务中心通过签订合伙协议的方式,向多名不特定社会公众吸收了资金用于炒作期货,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


经深挖彻查,涪陵警方发现李某、王某于2023年3月在重庆市涪陵区注册成立信息技术服务中心,通过口口相传或直接招聘公司员工的方式推广,以合作炒期货的名义募集资金,并承诺合伙人公司将按月支付本金的4%至13%的收益,到期后全额归还本金。募集到资金后,李某、王某实则用于购买期货。截至李某、王某被抓时,2人共计向30余名群众募集资金300余万元。


由于李某、王某两人期货交易出现亏损,加之每月需向投资群众支付收益,资金缺口就像滚雪球一样越来越大,为了募集更多资金填补资金漏洞,王某正准备以相同的模式到其他城市吸收公众资金。幸好,民警在处理纠纷警情时,识破了背后隐藏犯罪,并及时破案打击,避免了更多群众被骗。


目前,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已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警方提醒:任何单位或个人包括非银行金融机构,未经国务院银行监督管理机构批准,面向社会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均属非法。市民朋友在进行投资理财时,一定要谨慎,注意分辨投资理财机构是否具备从事金融活动的业务资质,切莫为贪图高利,盲目投资,谨防造成财产损失。如投资过程中发现非法集资诈骗线索,请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龚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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