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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经侦民警“以案说法” 剖析高额返利背后的陷阱

发布时间:2024-03-28 10:11:30  |  来源:中国网  |  作者:许娟  |  责任编辑:唐浩哲

“拒绝高利诱惑,远离经济犯罪。”广安市公安局广安区分局经侦民警以典型案例为素材,采取以案说法的方式,筑牢老百姓财产安全“防火墙”。


近年来,不法分子利用群众投资逐利心理,许诺“高额返利”“高投资高回报”,编造噱头、混淆视听,从事非法集资活动,手段狡黠多端,花样不断翻新,以身试法、胆大触法,必被绳之以法。


2020年3月,被告人罗某以开办蛋糕店为由向30余名投资人筹集资金,承诺投资2000元每月分红400元,投资5000元每月分红1500元,三个月后返还本息,获取集资款10余万元。由于经营不善,无法按时还本付息。罗某以合伙经营店铺、投资微信小程序、办理优惠加油卡等手段,许诺高额回报,诱骗微信好友、亲属朋友等100余名不特定人员,非法集资4000余万元,主要用于偿还前期集资人高额返利、分红和个人消费,但资不抵债,截止案发尚有资金差口400余万元。


被告人罗某以高收益返利、高份额分红为诱饵,对集资参与人虚假宣传,骗取集资人钱款,主要用于偿还前期集资人高额返利、分红和个人消费,实际用于生产经营活动与筹集资金规模明显不成比例,致使集资款无法如数返还,非法占有目的明显。


2023年8月,法院以集资诈骗罪判处被告人罗某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对其房产、车辆等强制执行,用于退赔被害人损失。


近年来,该类典型案例,主要有以下表现形式。


许诺高额回报,诱惑投资。不法分子以许诺投资者高利润、高回报为诱饵,骗取公众巨额钱款,作案方式隐蔽性、欺骗性极强,多数以公司经营作幌子,利用合法经营形式掩盖非法犯罪活动,真实项目和虚假项目交叉,投资者真假难辨、虚实难甄。


利用欺诈宣传,拉拢人心。不法分子编造不实报道,以网络、电视等各种媒介为载体,广泛宣传,夸大经营规模,鼓吹发展前景,虚夸经济实力,为犯罪行为披上“华丽外衣”,将公司形象“正规化”“合法化”,大张旗鼓宣传洗脑,蒙蔽投资者盲目相信,并奔走相告,一传十、十传百,参与投资人数快速增加。


冒用新型模式,蛊惑心智。不法分子以养殖、种植、合作造林、展位、商铺位、“绿色银行”、教育储备金等多种新型经济概念或经济模式为掩盖,迷惑普通投资者,误导投资者认为其“高大上”,驱动投资者进军“原始股东”,暗地斩其利益、获其资金,殊不知,已沦为待宰羔羊。


广安市公安局广安区分局经侦民警提醒广大民众,面对项目开发、投资理财、APP推广、投资分红等高利诱惑,应保持警惕,防止钱款被骗。经济犯罪花样多,个人信息要保护,证件切勿借他人;投资不能太大意,高额返利计中计;亲友推荐要当心,合不合法要弄清;天上不会掉馅饼,交情不能当证明;一夜暴富不可行,头脑一热家底清;勤劳致富是根本,幸福生活好心情。(文 许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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