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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邵东市司法局:温言解纠纷 用情促和谐

发布时间:2024-04-10 11:01:56  |  来源:中国网  |  作者:  |  责任编辑:白雨

近日,通过法律援助的有效介入,一起困扰湖南邵东市民赵先生(受援人)已久的赡养费纠纷得到了妥善解决。

 

赵先生与前妻陈女士生育了小明(化名)与小芳(化名),两人离婚后,小明由赵先生继续抚养长大,小芳由陈女士继续抚养长大。后赵先生与邵女士再婚,小亮(化名)系邵女士与前夫的儿子,即赵先生的继子,由赵先生及邵女士抚养长大。

 

2019年,赵先生突发脑出血,致肢体二级残疾;2021年,又患上面瘫,生活自理困难且无任何收入来源。赵先生表示,自己生病后,三个子女均对其不管不顾,他只能靠亲朋好友的接济过活,后经好友提醒,决定申请法律援助,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

 

邵东市法律援助中心接到申请后,立即受理并指派湖南启航律师事务所姚律师承办此案件。接到案件后,承办律师仔细进行了分析,认为赵先生虽然没有达到法定需要赡养的年龄,但是因为患病致使其缺乏劳动能力且生活困难,根据《民法典》第1067条的规定,其有权要求三个子女支付赡养费。由于赵先生跟两任妻子的关系都不是很好,三个子女一开始都避而不见,承办律师和法院工作人员多次到社区进行调解工作,给他们讲解相关法律知识并进行耐心劝导,最终三个子女均同意按月支付赡养费。小明与小芳每人每月支付500元,小亮每月付1000元生活费,且三兄妹均表示,日后会多关心父亲。至此,案件得到圆满解决。

 

邵东市法律援助中心贺主任表示,法援中心接到这类家庭纠纷案件较多,部分纠纷在基层化解不好从而对簿公堂。对于家庭纠纷,调解是化解矛盾成本最低、效果最好的方法,法援律师通过春风化雨的情感规劝打动矛盾双方化干戈为玉帛,而非靠一纸判决文书冷硬切割亲情。


俗话说,清官难断家务事。法援中心和人民法院一起,用卓有成效的庭前调解方式,既维护了求助者的合法权益,又减少了当事人的诉累,节约了司法资源的同时化解了纠纷,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洪永祥 匡慧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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