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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见义勇为行为蔚然成风 江苏南京出台专项奖励办法

发布时间:2024-04-16 16:44:06  |  来源:中国网  |  作者:  |  责任编辑:梁咏


4月16日,江苏省南京市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南京市见义勇为基金会专项奖励办法》(下称《办法》),邀请南京市公安局、南京市见义勇为基金会有关负责人介绍见义勇为工作情况,并对《办法》进行解读。


大力弘扬见义勇为精神,既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营造良好社会风尚的重要举措,也是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南京、法治南京、幸福南京的必然要求。南京市公安局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仇文庆表示,2019年,南京市、区公安机关专门提请市、区两级政府成立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工作委员会,南京市教育局等21家政府职能部门组成成员单位,推动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公安主管、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南京江北新区等16个公安分局、8个警种分别在政治处设立见义勇为办公室,176个派出所成立见义勇为工作站,1160个社区警务室成立见义勇为工作室,有效完善了见义勇为工作组织体系。


围绕“十大攻坚提升行动”,南京公安聚焦网格化治理、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交通治理、禁毒社会化、情报信息、破案打处、公共安全整治等方面,着力打造“警格+网格+义格”社区治理新格局;研发“南京公安见义勇为综合管理平台”,将确认、奖励、优抚等见义勇为工作程序通过信息系统进行固化,与公安信息化、大数据相融合,实现了“互联网+”驱动下的数据整合应用;将平安志愿者、政法网格员、石城百姓等群体吸纳到见义勇为工作中来,组建了9426名见义勇为信息员和6780名见义勇为志愿者的队伍,让见义勇为在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中,展现更大作为、产生更大效应、体现更大价值。2023年以来,南京市共确认奖励见义勇为人员1523人,创历史新高;在传统节日等时间节点,慰问见义勇为人员4880人,发放慰问金438万元,规模创历年之最;对40个见义勇为人员困难家庭开展了困难帮扶,发放补助金44.8万元,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障体系持续完善。同时,南京公安精心组织见义勇为称号评选表彰活动,充分发挥见义勇为表彰奖励的引领示范作用,成功救助2名煤气中毒群众的江宁医院医生高贵昆和两次冲进火海解救被困老人、全身烧伤40%的张小顺等英雄事迹被媒体广泛宣传报道,营造出见义勇为良好社会风尚。


2017年,南京市在江苏省率先颁布《南京市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下称《条例》),通过立法,明确界定“见义勇为人员”概念,进一步规范南京市见义勇为人员的奖励和保护工作。《条例》实施后取得显著成效,极大地调动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见义勇为行为不断涌现。但在实际工作中发现,有的群众实施了见义勇为行为并发挥了一定积极作用,但其行为达不到《条例》规定的确认为见义勇为人员的标准。为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见义勇为、见义智为、见义善为的积极性,南京市见义勇为基金会根据相关规定,结合南京市实际,制定并发布《南京市见义勇为基金会专项奖励办法》,旨在全社会营造“弱者有人扶、难者有人助、危者有人救、遇犯罪有人斗”的良好风尚。


南京市见义勇为基金会秘书长刘胜利表示,对达不到见义勇为确认条件但发挥一定积极作用的,根据事件情节及行为贡献大小酌情给予一定奖励。就是为了进一步扩大见义勇为奖励范围,丰富见义勇为精神内涵,鼓励“帮一把”“扶一扶”的凡人善举,以此推动形成人人支持、参与见义勇为、见义智为、见义善为的良好社会风尚。(傅秀 夏蕴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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