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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丰都警方查处一起无人机未实名登记飞行案件

发布时间:2024-04-17 19:09:35  |  来源:中国网  |  作者:重庆市公安局治安总队  |  责任编辑:唐浩哲

为保障2024丰都庙会安全、有序举行,近日,重庆市丰都县公安局查处重庆首例无人机未实名登记进行飞行的案件。


当天,民警在执行巡查任务时,发现一架轨迹异常的无人机飞入巡游场内,民警紧急使用无人机反制设备将其迫降,并当场抓获飞行操控员。


经查,该无人机所有者秦某违反《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未依法实名登记并擅自飞行,被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警告并处罚款。


警方提醒,《重庆市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公共安全管理办法》于2024年2月1日起正式施行,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即无人机)所有者应当依法进行实名登记,再开展飞行活动,违者将按有关法律法规,给予最高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需要注意的是,无人机所有者不论是公民(个人)还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的法人(单位),都需要履行实名登记义务。当无人机所有人为公民时,需要登记姓名、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电子邮箱和通讯地址,以及无人机的信息(产品类型、型号、序列号、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规定的唯一产品识别码、飞控序号)和使用用途等;当无人机所有人为法人时,需要登记法人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联系人、联系人移动电话和电子邮箱,以及无人机信息和使用用途等。(重庆市公安局治安总队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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