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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暖医事 成都市第三人民医院优化“失物招领处”

发布时间:2024-04-18 22:14:28  |  来源:中国网  |  作者:  |  责任编辑:唐浩哲

为改善患者就医体验,提升患者就医满意度,经前期精心筹备,成都市第三人民医院进一步优化“失物招领处”。


如您物品遗失需要帮助,或捡到他人丢失的物品,均可与综合服务中心联系~~


失物招领处地址:门诊三区综合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

服务时间:工作日8:00-17:30

服务电话:028-61312288

服务内容:接收并登记全院捡拾的遗失物品;主动寻找遗失物品的失主;帮助失主认领已被捡拾的失物。


失物领取流程


1、本人领取

认领登记:需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及遗失物品相关信息。

物品核对和领取:工作人员将依据相关情况进行核对。

签字确认:完成核对后,失主需在领取表单签字确认。

结束手续:领取物品后,失物招领流程结束。如有任何问题,请及时与失物招领处联系。


2、代为领取

委托人准备事宜:失主需以书面形式提供委托他人代为领取遗失物品的委托书(委托书中请注明失主姓名、联系方式、身份证件号码、遗失物品的相关描述,同时列明被委托人姓名、身份证件号码,末尾需由委托人签字确认并注明日期)。

被委托人准备事宜:需携带委托书、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前往失物招领处。

物品核对和领取:工作人员将就相关信息进行核对,确认无误后将遗失物品交予被委托人。

签字确认:完成物品交接后,被委托人需在领取表单签字确认。

(成都市第三人民医院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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