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创新教育>教育研究>

拒绝欺凌 向阳生长

——漯河市源汇区人民检察院开展法治副校长送法进校园活动

发布时间:2024-04-24 13:32:43  |  来源:中国网  |  作者:  |  责任编辑:

今年以来,漯河市源汇区人民检察院能动履职,依托“星光”未检品牌,与区教育局共建协作,在辖区中小学开展法治副校长巡讲活动,为辖区内10所中小学7000余名师生送上以“阳光校园拒绝暴力”为主题的法治大餐,引导青少年正视校园欺凌的危害及后果,提升自护意识和能力,共同抵制校园欺凌。



   源汇区检察院10名法治副校长兼法治宣讲团成员分批次走进源汇区许慎小学、受降路小学、问十乡初级中学、实验小学、泰山中路小学、大刘镇初级中学等10所中小学,开展了以“向校园欺凌说‘不’”为主题的法治宣讲活动。检察官们结合影视作品中的校园欺凌镜头以及《刑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规定,通过真实的案例、生动的语言、形象的动画、实时的互动,为同学们讲解了什么是校园欺凌、校园欺凌的具体表现形式、危害后果,实施欺凌者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以及遇到校园欺凌应该怎么做等相关知识。提醒同学们“未成年”不是违法犯罪的“挡箭牌”,引导同学们增强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呼吁同学们不做残忍的施暴者,不做冷漠的旁观者,也不做沉默的受害者,遇到校园欺凌要勇敢地站出来说“不”。




 

     “老师,有同学给我起外号是不是就是校园欺凌”“老师,要是遇到几个同学一起欺负我的情况,我该怎么办”“老师,什么是正当防卫呢”……在源汇区许慎小学活动现场,气氛热烈,课堂上同学们积极与检察官们互动,踊跃提问,检察官们针对提问一一作出回应,同学们课后表示收获满满,以后要好好学习法律知识,与同学友好相处,用理性的方法解决问题,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好少年。

 

    活动结束后,检察官向同学们发放了《未成年人保护法》《防范校园欺凌》等宣传手册,引导同学们要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提高自我保护意识,杜绝校园欺凌。

 

    育人以法,润物无声。此次巡讲活动有效增强了未成年人遵纪守法和自我保护意识,下一步,源汇区检察院将进一步延伸检察保护触角,更加积极推动落实法治副校长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职能,常态化、多样化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为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成长营造和谐的法治氛围,切实用法治的力量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让法治阳光洒满校园的每个角落,让“检察蓝”成为校园平安的保护色。(张静雯)

 

 
分享到: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