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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邑县法院:人身安全保护令 让家庭暴力“止步”

发布时间:2024-04-24 15:00:29  |  来源:中国网  |  作者:  |  责任编辑:唐浩哲

人身安全保护令是一种民事强制措施,是人民法院为了保护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子女、特定亲属的人身安全而做出的民事裁定。近日,大邑县法院家事审判团队发出一份人身安全保护令,为受到家庭暴力威胁的当事人及时给予人身安全保护,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据悉,申请人韩某与被申请人宋某系夫妻关系,因家庭矛盾激化,宋某用美工刀割伤韩某,导致其左腕受伤。两日后,宋某姐姐向大邑县公安局王泗派出所报警,大邑县公安局对韩某作出行政拘留处罚决定,并将案件相关情况向相关部门通报,引导韩某向大邑县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为防止宋某再次实施家庭暴力,大邑县法院家事审判团队立即了解案件相关情况,经审查认为韩某有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仅用3小时,便为韩某出具了人身安全保护令。


“妇女遇到家庭暴力侵害,可依法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不会收取诉讼费用,申请人也无需提供担保。”大邑县法院家事审判团队相关负责人介绍道,“人身安全保护令发出后,法院将采取强制措施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责令被申请人迁出申请人住所,通过一系列措施保护申请人的人身安全。”


该案中,大邑县法院及时制发并执行人身安全保护令,为申请人提供了坚实有力的司法保障,有助于引导婚姻关系中遭受侵害的妇女积极运用人身安全保护令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更好地预防和制止发生在家庭中的不法行为。


大邑县法院法官呼吁,家庭成员间应互相尊重、互相理解,冷静处理家庭生活中出现的问题,妥善化解家庭矛盾。法律禁止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如果遭遇家庭暴力,一定要勇敢站出来,第一时间拨打110报警或者向所在单位、居(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同时注意保留相关证据,并可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让家庭暴力及时“止步”。(大邑县法院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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