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湖南省邵阳绥宁县关峡苗族乡西南端的花园阁村,一面靠山,三面环水,状似莲花,四周山川林立,巫水河穿村而过,流淌不息,村民们依水而建,寨子如繁星般点缀在畔,有一种“养在深闺”里的美。
巫水河花园阁村河段,由20世纪70年代修建的江口塘电站大坝蓄水区形成,长度约10公里,总面积780.1公顷。集永久性河流、库塘湿地、洪泛平原湿地等多个湿地型,形态自然婉转,是沅江水系上重要的生态廊道,是中国候鸟迁徙路线中的重要节点。2012年,绥宁县开始实施花园阁国家湿地公园规划建设,2019年12月,正式成为“国家湿地公园”。
近年来,绥宁县以河长制工作为抓手,实施河长制与湿地公园齐抓共管措施,助力湿地生态保护,依托花园阁国家湿地公园的天然优势,积极创建“河长制主题公园”,回应乡村振兴发展需要,切实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河长制+湿地公园生态宜居更舒心
绥宁花园阁国家湿地公园境内湖泊、山塘、浅水湿地、河滩地及河岸边森林构成了较为完善的生态体系,原生态动植物资源较为丰富。公园内有苔藓、蕨类、裸子、被子等植物500余种,有天鹅、鸳鸯等鸟类300余种,有黄刺骨、桂鱼等淡水鱼类100余种。
这里是“五溪苗疆”的山水后院、原始苗族同胞的居住地、巫傩文化的发源地,拥有以非物质文化遗产“四八”姑娘节、“逗春牛”等民俗文化为特色的景观风貌,体现了湿地公园深厚的历史文化价值,拓展了湿地生态旅游的文化内涵。
绥宁县牢固树立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积极践行“联动一体化、联防责任化、联治高效化”的跨区域治水模式。创新实施机制联建、措施联防、管护联治的多元共治“三联”机制,以全面推行河长制为抓手,实施河长制与湿地公园齐抓共管措施。建立联动制度,落实联防措施,开展管护联治,形成实现跨区域联动治水,致力让“水更清、岸更绿、景更美”,做好绿色发展“水文章”。
依托花园阁国家湿地公园的天然优势,积极创建“河长制主题公园”,从主题线路、形象标识、宣传标语、景观小品等内容进行设计,做到与公园原本风格相一致、标牌相统一、景观相融合;突出河长制主题元素,同时宣传牌设置要醒目、合理。结合以河长制工作和水文化为主线,以文化性、科普性、趣味性为特色,让群众在休闲娱乐的同时,提升民众“知水、爱水、护水、惜水”意识,让群众看到落实“河长制”带来的山青、水美、岸清的变化,切身感受到“河长制”带来的福祉。
今后将把湿地保护工作分解到河长工作细则中,助力湿地生态保护,积极回应乡村振兴发展需要,切实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同时,县财政安排专项整治资金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修建了3.5公里沿河风光带、观光走廊,修建游乐广场、民族风雨桥,栽种景观林木300余株、草皮2000余平方;对沿河村庄实施美丽乡村建设,杜绝生活垃圾和污水入河,清理垃圾1000余吨,改厕42个、发放垃圾桶120个,修建垃圾收集点2个。
河长制+“两长两员”呵护河湖更放心
目前,绥宁县已全面落实河流水库管护属地责任,已实现“两长两员”全覆盖。巫水河花园阁村河段共设县乡村库长5名,河道警长3名,河道保洁员14名,志愿队伍1支。
——每周,保洁人员进行水面、岸坡保洁3次,特别是在汛期过后,保洁人员及时进行水面垃圾清理打捞,确保河面无漂浮物。
——河长不定期开展河道巡查,对发现的河库问题及时进行处理,近年来已发现、处理问题20余个。
——实施“河长+警长”“河长+检察长”机制以来,在该河段共办案5次,开展联合执法8余次,彻底清理湿地公园范围内网箱、渔网、地笼、灯光诱捕等非法捕捞设施,拆除涉河建筑物2座,制止不规范垂钓、非法捕捞、涉河“四乱”等行为80余人次。
每年在“世界湿地日”“世界水日”,绥宁县河长办和县花园阁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联合开展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增强沿河村民、游客爱河、护河意识;畜牧水产部门每年开展增殖放流活动,该河段已累计投放鱼苗200万余尾。
如今的花园阁,蓝天白云,河水清澈,鱼儿欢游,古朴的苗家村寨在斜阳的映照下构成了一幅恬淡的风景画。积极落实绿色发展理念,全面推行“河长制+”模式,湿地间接减排功能得到充分发挥,花园阁湿地公园生态环境有了明显改善。实现了天更蓝、地更绿、水更清、环境更优美的良好生态目标。
今后,绥宁县将把湿地保护管理工作与河长制工作相结合,继续以保护湿地生态系统和改善湿地生态服务功能为长期目标,按照全面保护、科学恢复、合理利用、持续发展的原则,认真贯彻落实河长制明确的各项工作任务,为绥宁描绘新时代绿洲新画卷增添“湿地色彩”,为建设“美丽绥宁、活力绥宁、幸福绥宁”做出更大的贡献。(通讯员 唐芳艳 杨树 黄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