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社会经济>媒体聚焦>

万州警方持续打击非法捕捞 3名嫌疑人落网

发布时间:2024-07-12 14:20:09  |  来源:中国网  |  作者:  |  责任编辑:唐浩哲

为纵深推进夏季治安打击整治行动,连日来,重庆市万州区公安局九池派出所持续加大对非法捕捞的打击力度,于近日联合龙驹派出所成功破获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



前不久,万州区公安局九池派出所民警接到线索:有一伙人准备在夜间前往龙驹镇团结河向东村二组流域非法捕捞水产品。接报后,九池派出所民警立即会同龙驹派出所民警到现场蹲守。


很快,民警便在一处河边发现了5名可疑人员的身影。经仔细观察,其中3人正在配合着从河中收网,民警一行火速上前将正在进行捕鱼活动的5人成功控制。



经现场清查,查获非法捕鱼工具单片刺网一副、渔获物84条。因涉嫌非法捕捞行为,民警随即将贾某等5人依法传唤到派出所接受进一步调查。


经讯问得知,当天贾某等5人互相邀约,决定晚上组团开车出去“耍”,其中王某和唐某在出发前到渔具店购买了一副渔网,声称用网捕鱼更加“好耍”。


晚上7点,5人集合完毕,王某驾车约1小时后到达龙驹镇团结河向东村附近,起初几人都在捉螃蟹玩,后来王某看见河沟里的鱼不少,遂与贾某、唐某开始在水深处下网,结果在收第二网时被民警抓了个人赃俱获。


民警调查发现,5人中有3人明知在禁渔期、禁渔区,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是违法犯罪行为,却仍抱有抱侥幸心理,认为那里位置偏僻、不会被人发现。


随后,万州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对此案渔获物进行价值认定:非法捕捞案造成直接损失752.1元,间接损失2256.3元,涉案渔获物总价值3008.4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王某、贾某、唐某3人涉嫌在禁渔期、禁渔区,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已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目前,王某、贾某、唐某已被万州警方依法移送起诉,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惩处。


万州警方提醒:江鲜味虽美,捕捞需谨慎。很多市民以为捕几条小鱼没多大事儿,甚至部分人知法犯法,认为在一些偏僻地不会被发现,完全没有意识到非法捕捞的危害,更未考虑到违法后果。殊不知非法捕捞不仅破坏水产资源管理,还会影响生态环境,请大家务必要遵纪守法,若心存侥幸碰触法律红线,必将受到法律惩处。(万州区公安局供稿)

 
分享到: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