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峡江县公安局组织开展烟花爆竹集中统一清查行动

发布时间:2024-07-12 16:27:48  |  来源:中国网  |  作者:  |  责任编辑:尹忠

7月10日,江西省吉安市峡江县公安局组织开展烟花爆竹集中统一清查行动,旨在落实省市领导批示指示精神,推动烟花爆竹集中排查整治专项行动进一步向纵深发展,严厉打击涉烟花爆竹违法犯罪行为。


销售网点清查。对烟花爆竹公司及全县87家零售网点进行全面清查,主要检查零售网点是否存在超范围经营,是否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等,发现违规和可疑情况当场处理,避免安全隐患的发生。


重点场所排查。对集贸市场商铺、香烛店等存在非法售卖烟花爆竹的重点场所,无人看管的厂房、农村闲置房、废弃房等可能非法生产、储存烟花爆竹的部位,进行全面排查,及时消除各类非法生产、储存隐患,严厉打击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的地下窝点和非法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的违法犯罪行为。


治安卡点查缉。在峡江与新余交界处的长岭卡点,重点检查外地牌照的厢式货车、面包车等车辆类型,发现载有烟花爆竹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的可疑车辆认真查验相关审批手续,及时发现涉烟花爆竹违法犯罪可疑人员、线索,有力查控烟花爆竹流动违法犯罪。



全覆盖式宣传。在村委会、集贸市场、居民小区等人员密集场所广泛张贴宣传标语、通告,同时利用户外LED电子显示屏、微信等平台,播放发送烟花爆竹安全宣传提示标语,普及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宣传非法生产、销售、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的社会危害,切实增强群众的安全意识和防范意识。


此次清查行动中,出动警力86人次,检查批发、经营企业1家、零售网点87家,发现整改安全隐患19处;排查出租房屋32家、老旧房屋、闲置厂房、养殖场等可疑场所26处;查缴24箱烟花、10筒小烟花、26箱爆竹、2700余封小爆竹,受理非法储存烟花爆竹案件4起。


7月9日,水边派出所民警在对城南工业园区一家超市进行检查时,发现在该超市隔壁一仓库非法储存了大量烟花爆竹,且该仓库内无任何消防设施,仓库隔壁又出租给他人居住,仓库周边又有一木材厂,存在极大安全隐患。经查,店主姚某在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私自购买大量烟花爆竹储存。经现场清点,共查获大小各类爆竹共计2312封,烟花21箱。目前,民警已将非法储存的烟花爆竹扣押并转运至安全场所,姚某因非法储存危险物质,被峡江县公安局行政拘留。


7月10日上午,巴邱派出所民警先后发现辖区两个杂货店内非法储存各类烟花爆竹10箱,且店内均无任何消防设备,不具备储存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的条件。经查,店主陈某和李某在无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储存了一批烟花爆竹进行售卖。目前,违法行为人陈某、李某二人均因涉嫌非法储存烟花爆竹被峡江县公安局依法处以行政拘留的处罚。


7月10日上午,金坪派出所民警获悉辖区群众李某在家中非法储存了一批烟花爆竹,立即前往其家中查看。发现其在居民楼一楼房间内储存217封烟花爆竹,楼上均有居民居住,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经查,李某经营一家烟花爆竹店,办理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为图方便,将部分烟花爆竹储存在自己家中方便售卖。民警立即对非法储存的烟花爆竹扣押并转运至安全场所,并对违法行为人李某处以行政拘留的处罚。(文/图 姚一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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