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社会经济>专题专栏>

永丰土地整治让耕地增量农户增收

发布时间:2024-07-23 10:47:01  |  来源:中国网  |  作者:  |  责任编辑:尹忠

近年来,江西省吉安市永丰县在项目用地上开展土地整治,充分利用了荒地、农用地等闲置土地,积极扩宽补充耕地来源,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


据了解,2023年永丰县共实施了6个土地整治项目,累计投资1081万元,可新增耕地指标582亩(其中水田545亩),新增粮食产能40万公斤,预计可为农民增收50万元。目前,土地整治项目新增水田里种植的水稻已全部成熟,农户们正抢抓农时,进行早稻收割和晚稻种植,实现了让耕地增量农户增收。


提供多重保障,推动土地整治顺利开展。一是组织保障,推动工作高效开展。成立县主要领导为组长,政府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业务单位为成员的土地综合整治领导小组,负责项目实施的组织协调和监管,各乡镇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负责项目区工作的协调管理。二是技术支撑,推动工作科学落地。聘请知名测绘评估公司专家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科学规划设计和项目预算,进一步提高项目质量和减少经费支出。三是经费保障,激发工作动力。政府设立专项经费,一次性拨付乡镇、村5000元/亩工作经费,并在土地整治项目管护期内,每年拨付农户1000元/亩奖励和相应粮食种植补贴,充分调动土地整治主体积极性。


转变工作思路,创新土地整治方法。积极探索开展“山上”换“山下”,优化耕地、林地和园地空间布局,将山上不适合耕种的耕地进行果树苗木种植,对山下坡度15度以下,与现有耕地集中连片的林地、园地等种植条件好的土地进行土地开发新造耕地,以确保全县耕地、永久基本农田和林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目前,县自然资源局会同县林业局对县域内适合开发和植树造林的土地进行全面摸底,梳理出适合开展土地开发的林地面积共计807亩,其中已立项193亩,已通过专家设计和预算评审待立项138亩。


严格落实监管,提高土地整治实效。一是施工单位确认公开透明,县人民政府召开会议明确业主单位,并通过招投标程序依法确定施工单位。二是实行全过程监管,自然资源、工程监理单位协助业主单位对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工程的投资等进行全过程监管。三是竣工验收严要求,竣工验收经省自然资源权益与储备保障中心测量后,再由第三方中介机构对工程量进行GPS实测和内业计算,验收结果在涉及村组明显位置予以公告,接受群众监督。(聂云团 李春林)


 
分享到: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