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重庆市三峡库区危岩地灾应急救援办法》(简称《办法》)经重庆市第六届人民政府第3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8月1日起正式施行。7月25日,市应急管理局召开《办法》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介绍《办法》的出台背景、意义、主要内容等。
“三峡库区危岩地灾应急救援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长江航道安全。”重庆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潘光灿介绍,《办法》共26条,强化预案管理、应急演练、启动响应、开展救援、终止响应、复盘改进等全流程闭环管理,构建水、陆、空立体综合应急救援网络,形成区域、部门等多跨协同格局。
潘光灿说,《办法》采取“小切口”“小快灵”的方式,是探索建立立法快速响应机制的有力尝试,也是国内首部关于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政府规章。
《办法》明确了应急救援职责。规定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将危岩地灾应急救援作为长江保护和突发事件应对的重要内容;明确应急管理部门负责统筹、指导、协调,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应急救援工作;规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和其他组织依法协助做好有关工作。
《办法》健全了应急救援举措。健全预案管理,对预案编制、修订以及应急演练等提出了具体要求;强化救援措施,对人员营救、船舶拖移、航道疏浚、水量调度等作出明确规定;注重生态安全,对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险物品合理处置,避免或者减少环境污染、生态破坏作出相关规定。
《办法》强化了应急救援保障。突出数字化建设,要求推进数据共享、场景应用和业务协同;夯实基础保障,要求加强应急物资配备和应急避难场所、救援直升机起降场地、临时起降点以及配套设施建设;整合应急力量,明确由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社会应急力量共同构成应急救援队伍体系。
潘光灿表示,《办法》颁布实施后,重庆市三峡库区危岩地灾应急救援工作将着力做好加强政策解读和普法宣传、压紧压实责任、强化危岩地灾应急预案管理和健全应急响应机制、全面强化危岩地灾应急救援保障4方面重点工作,全力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障长江航道安全,服务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文/陈嘉玮 图/重庆市应急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