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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金额43万元 大足警方破获一起非法经营案

发布时间:2024-07-26 14:43:59  |  来源:中国网  |  作者:  |  责任编辑:唐浩哲

香烟在我国属于专卖经营商品,未经烟草管理机关批准,不得擅自开展烟草的销售经营,然而,一些不法经营者为了牟取暴利,在未取得批准情况下,运输贩卖烟草,踏上犯罪的道路。近日,在重庆市公安局经侦总队的指导下,大足区公安局经侦大队成功破获一起非法经营香烟案,涉案金额达43万元。


不久前,大足区公安局经侦支队接到线索称:大足区智凤街道有一驾驶川牌轿车的男子在非法收购香烟。接线索后,大足区局经侦支队立即组织精干力量开展侦查研判,多次前往现场勘查,后发现该涉案车辆,抓获嫌疑人1名,在车辆后备箱查获各类卷烟共计141条。


经查,2023年1月以来,犯罪嫌疑人刘某某以营利为目的,在未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多次从大足辖区内的多个食杂店、超市收购多品牌香烟,再运输到四川倒卖赚取利差,销售金额合计43万余元。


目前,刘某某已被检察院批准逮捕。


警方提示:法律保障合法、正当的市场交易,但并不意味着所有商品都可以进行自由交易,我国对烟草行业实行专卖管理制度,未经烟草专卖行政部门许可,无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等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即使买卖真品卷烟,仍要受到法律惩处。(大足区公安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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