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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名男子酒后滋事被万州警方拘留罚款

发布时间:2024-07-26 15:48:43  |  来源:中国网  |  作者:  |  责任编辑:唐浩哲

喝酒不是违法犯罪的理由,酒后一定要控制情绪,注意言行、遇事莫冲动。近日,重庆市万州区公安局高梁派出所民警就在夏季治安打击整治行动中,查处了一起酒后滋事案件。


前不久,高梁派出所民警在辖区巡逻时突然接到群众报警,称辖区某火锅店里有人在打架互殴。接警后,民警立即带领辅警赶赴现场,迅速控制涉案当事人、疏散围观群众,并连夜将参与互殴的4名涉案当事人传唤至高粱派出所进行调查。


原来,涉案当事人彭某和其朋友当时正在火锅店吃饭、喝酒,期间偶遇有债务矛盾的马某,双方在酒精的刺激下情绪失控,从互相叫骂发展到相互拉扯。见此一幕,与彭某、马某同桌吃饭的部分人员听闻动静后也纷纷加入这场“拉扯战”中,共有4人发生互殴行为。双方的大打出手既扰乱了商家的正常经营秩序,也引发了周边群众的围观,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


经审讯,4名涉案当事人均对其酒后滋事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最终,万州警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对彭某、马某、刘某、文某4人分别处以行政拘留5至7日,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万州警方提醒:2024年全区公安机关夏季治安打击整治行动正在如火如荼开展,社会的安定和谐需要大家共同维护,市民们在处理矛盾问题时,请保持理性、克制,牢记“打架成本高、凡事多礼让”,切不可因一时“情绪上头”而采取过激行为,否则必将受到法律法规的制裁。(万州区公安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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